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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消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字样的通知

文章出处:人气:发表时间:2020/8/6 17:18:23【

摘要: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机制实施办法的出台,原有在营业执照上标注微型企业字样的做法已不适应企业发展和管理需要,现决定取消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字样,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微型企业营业执照按普通企业记载事项和登记流程进行打印,不再标注“微型企业”字样。对获得创业补助的微型企业由微企科在微企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 二、营业执照上不再标注微型企业字样后,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可在“靖江微型企业发展网”的“阳光公示”“微企信息公开”中查询所有微型企业的基本信息。 三、原营业执照上标注有微型企业字样的,各登记机关可根据企业申请或结合日常变更登记、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换发未加注微型企业字样的营业执照。如单独申请取消微型企业字样换发营业执照的,填写取消微型企业字样申请表。 四、请各单位就上述登记事宜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微企处、注册局请示和反映。 五、本通知事项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取消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字样申请表.doc 靖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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